吉水县妇幼保健院高压氧舱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吉水县妇幼保健院高压氧舱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JT-ZC-[2021]第014号
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92125.62 元
最高限价:2592125.62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A.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设备必须在投标人有效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范围内; B.投标人所投产品若为二、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二、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要登记表),所投产品若为一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
三、
六、其他补充事宜:
疫情期间参与采购活动特别事项:
1)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出席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积极配合吉安市 -吉水分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各供应商代表应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入场,为控制开标厅人数,每家供应商仅允许1人进入开标厅,进场人员须系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不超过37.3℃,(省外供应商代表人员需提供14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必须戴好口罩,相互之间必须间隔1米以上。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对于不符合以上条件人员,交易中心将拒绝其入场,情节严重的,报防疫部门依法处置。
2)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吉安市 -吉水分中心。
3)受疫情防控影响需延期的,另发补遗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docx
附件下载:
货物需求表及采购需求.docx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吉购2021B000481467 | 吉水县妇幼保健院高压氧舱采购项目 | 1 | 批 | 2592125.62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附件下载:
货物需求表及采购需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