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KCFW-2021-419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昆明市警示教育基地项目概念性设计方案征集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昆明市呈贡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昆明市警示教育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呈发改复〔2021〕3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市级财政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概念性设计方案征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昆明市警示教育基地项目概念性设计方案征集。
2.2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所提供的现有基础资料,按照现行相关的规范标准,对昆明市警示教育基地项目进行概念性方案设计。
2.3招标规模:22.00万元。
2.4资金来源:市级财政投资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项目实施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其他:
2.7.1项目概况:昆明市警示教育基地项目建筑主体在中交锦绣雅郡原售楼中心建筑基础上进行改建。整个展示厅共三层,总建筑面积约2807.34平方米,其中:一层约945.23平方米,二层约1277.96平方米,三层约584.15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933.46万元。具体实施范围及投资以批复为准。
2.7.2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提供概念性方案设计的各投标人的技术成果给与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第一名补偿费为¥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第二名补偿费为¥7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万元整),第三名补偿费为¥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未提供概念性方案设计的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进入前三名的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的概念性方案设计未达到设计深度的均不给予经济补偿。招标人对排名前三的概念性方案设计成果拥有全部的使用权、占有权和知识产权;排名前三的概念性方案设计成果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用于非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2.7.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由招标代理机构分别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惩戒对象和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投标人是否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云南省 ”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将否决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说明: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投标相关活动或被列为黑名单或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但期限届满或被移出的除外)。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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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km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