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实行电子招投标)
项目编号 |
皖E0-21-2021-0457 |
项目名称 |
2021年和县善厚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和县造价400 万元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受理登记表 |
项目统一代码 |
3405231000140202102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人 |
和县善厚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 |
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其他投资 |
建设地点 |
马鞍山市和县善厚镇凤台村、早林村境内 |
建设规模 |
2021年和县善厚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位于善厚镇凤台村、早林村境内,其中凤台村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12条渠道硬化,总长约3.83km;3m宽田间道路3条,长约950m;2.5m宽田间道路15条,长约3600m; 6m宽土路2条,长约630m; 以及其他配套建筑物、绿化等。早林村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2条中小沟清淤、5座坑塘清淤;7条渠道硬化,总长约2.17km,,11kw电站1座;3m宽田间道路1条,长约260m;2.5m宽田间道路11条,长约3200m;以及其他配套建筑物、绿化等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 11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 年9月2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2月20日 |
招标范围 |
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
标段划分 |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招标控制价 |
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下同)(人民币)为8485292.03元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3、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 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信息为准)。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6、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完成过一个单份的合同金额 590万元以上(含590万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的施工业绩。 注:(1)业绩的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合同签订时间评委会不予认可。 (2)业绩应当是能够在网站公开查询项目相关信息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附业绩网址(网址须直接链接业绩显示页面)和业绩网页截图(业绩所在网址或网页发生变更的,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若无法提供业绩网址及业绩网页截图,投标文件中须附招标采购监管部门或 监管部门或政府指定的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或政府指定的 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招标采购监管部门或 监管部门或政府指定的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或政府指定的 盖章的中标通知书)。 上述网站是指:各类政府网站;法定发布建设工程交易( )信息网站;各类由政府主管或指定发布的建设工程交易信息( 信息)或施工许可信息或竣工备案信息或信用评价体系信息的网站。(3)业绩应当是投标人所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项目,且该项目合同中“工程内容”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均已竣工验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①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已办理竣工备案材料;②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已验收并加盖公章的验收材料;③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已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 (4)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定义对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执行。 (5)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材料不满足以上要求的,评委会不予认可。 7、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9、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全部标段投标。 10、已从马鞍山市 网(网址 /) |
资料下载 |
1、投标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4日17时30分, 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 2、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 |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马鞍山市 网”进行网上提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网上答疑澄清的方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在系统中自行下载,具体操作详见系统操作手册。 |
投标文件递交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23日9时00分。 2、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文件递交 |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
详见《马鞍山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及网上投标操作手册》网 |
开 标 |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银行保函(纸质银行保函、电子银行保函)形式(有关银行保函的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应内容)和网银、电汇、转账形式;若采用网银、电汇、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选择以下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账户1 户 名:马鞍山市
账 号:34050165860800000613-191940 账户2 户 名:马鞍山市
账 号:185751057858 账户3 户 名:马鞍山市
账 号:1306021338000419337 |
特别提示1 |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中,必须包含“投标文件制作人的情况说明”及“项目经理到岗履约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中的相应格式。 |
特别提示2 |
根据《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 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马公管办〔2020〕10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取投标人远程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
地
邮
编:243000 联 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