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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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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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宣城市叠嶂路(西林新村-锦城路)、豆腐巷(叠嶂中路-锦城路)、木直街(锦城路-澄江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
项目编号 |
XCS-GC-GK-2021074 |
开标时间 |
2021年7月30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16469261.14元 工期(交货期):9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7分 |
相关证书
证书编号:皖234201677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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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企业业绩:/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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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16459335.11元 工期(交货期):9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6.97分 |
相关证书
证书编号:皖 234162064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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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企业业绩:/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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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16453180.98元 工期(交货期):9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6.95分 |
相关证书
证书编号:皖1340909049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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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企业业绩:/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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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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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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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1年7月31日至2021年8月2日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宣城市 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并将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宣城市 监督管理局,联系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近半年社保证明材料。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情况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