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衡阳大数据中心项目已由 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衡高新发【2020】63号文备案,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业主为 衡阳市 , 现招标人对其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1项目
2.2项目
2.4招标内容:中国联通衡阳大数据中心1#通信核心机房及2#生产性配套机房电梯采购及安装,其中一期1#通信核心机房采购载货电梯1台,乘客电梯1台,二期2#生产性配套机房采购乘客电梯2台,乘客电梯兼无障碍电梯1台,载货电梯消防1台,包括:电梯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培训以及售后服务,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具体招标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2.6交货
2.7交货要求:根据甲方工程进度要求按一期、二期分期供货(甲方发出通知后供货周期均为45天)、分期安装(安装工期均为40天)、分期验收(均为20天)、分期付款。
2.8质保期:自当地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电梯制造商所投产品必须具备乘客电梯A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3电梯制造商投标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A级资质;
3.4电梯代理商须具备B级以上电梯安装维修资质(含B级: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许可参数V≤2.5m/s),或提供承诺由制造厂家直接负责本次招标电梯的安装、维修和保养。
3.5电梯代理商须具备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函,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服务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近三年与中国联通有不良合作记录。
3.10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1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请有意向参与此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于【2021年07月30日至2021年08月06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中国联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再另行发送。(请各投标人尽早办理报名手续,超过报名时间节点未完成所有报名手续导致报名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风险。)
注:报名时,请将报名资料(法人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标书售卖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立即联系招标代理联系人审核,审核通过后,再将付款回单上传,方可报名成功。
5.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5.3特别提醒:本次招标将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报名前需 网站服务
★5.4请尽快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 ” 办理IPASS相关手续及签章,并制作《中国联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带有ipass签章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办理IPASS相关手续及签章的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及参与电子开标。
联系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20日10时00分】, 另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一份至【衡阳市芙蓉路14号210会议室】。
6.2 本次开标时间为【2021年08月20日10时00分】,在【衡阳市芙蓉路14号210会议室】公开进行,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在2021年08月09日17时00分之前对招标文件中有疑问的内容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解答。
本次招标公告在 ( )、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 )、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衡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