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重点流域1片区水环境治理(九华镇三级河道整治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如皋市重点流域1片区水环境治理(九华镇三级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 总工期:115日历天(含汛期、农灌期)。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全部内容。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8月28日,竣工日期:2021年12月2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证书: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
①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
②所提供的业绩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须同时提供经 平台获得的中标通知书(或进场交易证明书),直接发包或未经 平台获得的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审计部门或中介审计机构出具的工程结算审计报告;
③不接代理人。
(7)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10)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11)其他要求:
①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⑤企业资质有效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精神。
⑥按照《关于在 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项目联 系人:李工 手机:136832 33285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或“信用江苏” 上发布。
10.
地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