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支撑体系建设项目(软件平台和自动监测系统采购)(第二次)
项目概况
泰和县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支撑体系建设项目(软件平台和自动监测系统采购)(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RC(JA)-2021-CG65
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10000.00 元
最高限价:211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吉购2021F000474122 | 泰和县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支撑体系建设项目(软件平台和自动监测系统采购) | 1 | 项 | 211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采购单位下达供货需求后90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三、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制作的要求
正本份数:壹份;副本份数:叁份。
2、本次投标保证金
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贰仟零贰拾伍元整(42025元)。
3、疫情期间参与采购活动特别事项:
3.1根据吉市管办字【2020】1号文件要求,请各供应商派一名代表进入交易中心;进场人员须系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不超过37.3℃,且必须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对于不符合以上条件人员,交易中心将拒绝其入场,情节严重的,报防疫部门依法处置。
3.2为不影响各供应商竞标,请供应商代表携带居民身份证和赣通码(或省际之间互任的健康码)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见附件)提前到达交易中心,并积极配合交易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
特别注明:疫情高、中风险地区来吉返吉及境外入吉人员请遵照吉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最新公告做好防控,委托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入场(出示授权委托书)。
3.3自交易活动结束后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病例症状被医学观察或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所在地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及本项目所在地 。
3.4受疫情防控影响需延期的,另发补遗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1.采购人信息
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