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中线一期陶岔渠首枢纽工程功能完善项目II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
项目编号:2021IFAGZ01448-2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7月9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1年7月30日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陶岔渠首枢纽工程功能完善项目II标段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3852806.35 质量:合格 工期:100日历天 质保期:4年 拟任项目经理:尚海峰 投标人业绩: 1.项目
2.项目
3.项目
项目经理业绩: 1. 项目
2. 项目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3895896.00 质量:合格 工期:100日历天 质保期:2年 拟任项目经理:胡庆斌 投标人业绩: 1.项目
2.项目
3.项目
项目经理业绩: 1.项目
2.项目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3919632.00 质量:合格 工期:100日历天 质保期:4年 拟任项目经理:孙朋 投标人业绩: 1. 项目
2. 项目
项目经理业绩:/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公示期: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5日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或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提出异议,
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水利部淮委治淮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