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项目一县河美丽河流试点工程监理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
项目编号:2021IFAGZ0145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7月9日 开标日期:2021年7月30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1300000.00元) 监理服务期: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预计共19个月 企业业绩:巢湖经济开发区环巢湖生态示范区二期项目监理,合同金额:254.5933 万元 项目总监:曾勋才 项目总监业绩:巢湖经济开发区环巢湖生态示范区二期项目监理,合同金额:254.5933 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1300000.00元) 监理服务期: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预计共19个月 企业业绩:当涂县花津河湖阳东埂段治理工程等3条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监理,合同金额:90万元 项目总监:王森 项目总监业绩:临泉县 2016 年第三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理,合同金额:65万元 招标人: 庐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
公示期: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金川工程咨询 提出质疑,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处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金川工程咨询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