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一个包。湖北中烟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咨询服务,项目内容包括公司风险文化构建及宣贯与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内容。 采购清单 标包号 采购内容 入围供应商数量 备注 1 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咨询服务(第一阶段招标) 6家,若通过初步审查的有效投标人数量≤6家按通过初步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实际数量推荐 / 1.3服务对象:湖北中烟工业 总部各部门、武汉卷烟厂、襄阳卷烟厂、三峡卷烟厂、恩施卷烟厂、红安卷烟厂、广水卷烟厂、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湖北新业烟草薄片开发 等子公司和分支机构。 1.4本项目采用两阶段招标。 第一阶段,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有投标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报名并递交投标文件。 第二阶段,招标人向第一阶段入围的投标人发出邀请,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提交包含报价的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 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在 标书发售窗口(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层),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线上获取:登录 网上报名系统
法律与改革部门(负责质疑的核查和处理):
电子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
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