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医院传染病区升级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水县医院传染病区升级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涞水发改投资【2020】29号批准建设,由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涞发改招标核【2021】025号核准招标,初步设计由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涞水发改投资【2021】44号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水县医院,建设资金来自新增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传染病楼一栋,位于石亭镇村南(保野路西京涞新城对面),地上 3 层,总建筑面积为 3807 ㎡,改造县医院院内传染病房1890平方米。
(2)建设
(3)计划工期:115日历天(设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周期105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1 年 9 月 5 日(已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2021 年 12 月 28 日。
(4)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并达到国家现行的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的图纸审查机构、消防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查;
(2)施工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并达到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标准;
(3)设备材料质量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满足设计技术需要。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要求完成该项目建筑的施工图设计(含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竣工验收、移交、工程保修,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审计、结算等工作,不含医疗设备购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8-03 09:00至2021-08-09 17:00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
(1)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3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