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西片区公交枢纽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西片区公交枢纽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开展容西片区公交枢纽(一期)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1〕14号)、《关于开展容西片区公交枢纽工程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1〕76号)、《关于容西片区公交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1〕241号)、《关于容西片区公交枢纽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1〕242号)、《关于容西片区公交枢纽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1〕01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交通 ,建设资金来自新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项目建设内容为组团型公交枢纽1处,项目主要包括公交停保场、首末站、停车场,配套办公、商业等。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公交枢纽业务楼1处,地上3层(局部4层),地下1层(含局部夹层),配套建设地块红线范围内的室外工程,包括道路广场、景观绿化、综合管网等工程。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164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5738.6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9601.7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136.89平方米。
2.3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概算25121.40万元。其中工程费21992.10万元。
2.4招标范围:公交枢纽1处,包括该建筑工程的土建工程、基坑支护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强电工程、电梯工程、暖通工程等,以及配套建设本地块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室外工程,包括道路广场、景观绿化、综合管网工程等,以及电力接入工程。
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含数字化模型BIM(含CIM)建设及应用、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工作。
2.5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9月10日,竣工日期2022年5月30日,工期262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5年,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独立承担过1项施工合同额为2亿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指投标人自行施工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额为2亿元及以上)。
注:上述所附业绩合同为PPP合同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或联合体施工合同或多专业施工合同等的,该合同中投标人独立施工范围内对应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额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该项目业绩为投标人独立承担的满足要求的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1名,须:①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注册证书中聘用企业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②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满足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财务要求:提供2018、2019、2020年度或成立至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附注部分。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①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最终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6)L项细化修改为本条);②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⑤项修改为本条);③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安全质量履约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雄安集办发〔2021〕1号)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②项修改为本条)。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8)其他要求: / 。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4日09时00 分00秒至2021年8月9日 17时00分00秒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gzy.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