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2021年度乡村振兴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共和县2021年度乡村振兴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共和县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共和县2021年度乡村振兴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共政发 17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法人为共和县水利工程建设局,项目代建机构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
1.3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1-09-05
计划完工日期: 2021-12-31
1.4 标段划分:标段二
1.5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近五年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符合 2016 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相关规定。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编制参考资料 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 2021-08-0500:00 至2021-08-0924:00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4.2 本项目无保密图纸,有保密图纸请交纳保密图纸复印费/元、保密图纸邮寄费/元。 | ||
4.3 招标人 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招标人 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8-26 09:00: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在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好的未加密的电子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电子文件导入。
5.2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密封未加密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8-26 09:00:00,地点为:海南州 二号开标厅。
密封未加密的电子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 (具体时间)在/ (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 (具体时间)在/(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 (自备/招标人提供),食宿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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