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新华电厂2021年大宗物资(液碱)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新华电厂2021年大宗物资(液碱)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大庆市西南76公里处,总装机530MW。本次工业用合成液碱招标年度计划供货量为500吨,适用于化学制水设备和精处理制水设备树脂再生,且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为离子交换膜法生产的氢氧化钠。技术指标的要求为氢氧化钠(以NaOH计)的质量分数≥30% ;碳酸钠的质量分数≤0.06% ;氯化钠的质量分数≤0.007% ;三氧化二铁的质量分数≤0.0005% ;二氧化硅的质量分数≤0.003%,精度±1%,使用环境:温度-40~+40℃;相对湿度0~100%RH,计划量500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产品检验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及产品检验报告;当同一品牌的生产厂家与代理商同时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商投标;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1项类似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内容等主要信息,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8月5日09时00分起至2021年8月11日17时00分止。
未曾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联 系 人: 柴 源 联系方式:13810007781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传 真:010-51957412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
,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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