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
2、
3、项目
5、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针对佛山市地铁三号线及广州地铁七号线西延线顺德段部分站点交通接驳及市政配套工程,对设计单位提供咨询并对其设计活动实施管理和监督,对工程的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从技术监督管理方面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对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和质量进行控制,核查设计大纲和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合理性,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向建设单位提交对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阶段设计文件的设计咨询报告(包括各阶段设计的审查意见和优化建议),协助审核设计概算及预算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对设计过程检查和记录工作质量缺陷,提供设计验算结果,对优化设计方案,提高工程投资效益,提高设计质量,确保工程安全等提出优化建议。
6、设计咨询服务内容包括:投标人应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政策、规定、设计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及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技术文件及有关项目的评估报告、评审报告及其它审批意见等资料,对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修编)、技术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含修编)、市政管线综合设计(如有)、设计专项方案(如有)以及以上阶段的概算、预算等内容的咨询审查,提交设计咨询审查报告(咨询包括评审前咨询、评审修编后咨询)。
7、服务周期:设计咨询服务采用平行咨询方式,与本项目的设计进度相匹配,及时递交咨询意见。根据设计进展情况提供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较大及重大变更等三个阶段设计咨询,分阶段以书面形式提交咨询报告,具体为:
(1)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含修编)及相关资料全部提交之日起15日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该阶段设计咨询审查报告。
(2)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图预算文件(含修编)及相关资料全部提交之日起15日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该阶段设计咨询审查报告。
(3)施工图较大及重大变更设计文件和变更预算文件(含修编)及相关资料全部提交之日起15日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该阶段设计咨询审查报告。
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966,700.00元(大写:玖拾陆万陆仟柒佰元整)。
9、质量要求:按照适用于本项目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要求独立开展本项目工作,不受任何干扰和影响,保证数据客观、公正、准确。成果报告须达到国家、行业以及地方相关规定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须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8月16日 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开始接收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
3、投标人代表递交投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递交的须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如没有提供以上资料,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
5、招标代理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由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以下文件须加盖公章):
(1)封面;
(2)投标文件索引表;
(3)投标承诺函(含报价);
(4)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且有效)、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盖公章(如有)、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评审标准评审子项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文件必须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肆份),同时必须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U盘)。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文字部份使用word,证件证书等扫描图像文件插入在word中。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放在投标文件密封袋内密封后按时送交招标人。无论中标与否,上述文件不予退还,逾期送达的文件或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2、投标文件的制作、不同文字文本的释义均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重要的外文资料须附有中文译注。
3、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为投标人公章,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4、投标文件自制部分必须打印,每份内页须按序加注页码,整册装订牢固可靠且不能轻易脱落。如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正副本分开分别装订;投标文件必须密封,正副本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封口处盖公章。
六、投标报价
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下浮系数的方式填报,由投标单位根据企业自身实力在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上以结算下浮的方式在投标报价函中填写。其中:
1、下浮系数=(企业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100%;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966,700.00元(大写:玖拾陆万陆仟柒佰元整)。
3、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系数为:100%,投标单位的投标下浮系数必须小于或等于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系数,否则为无效标;
4、本项目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作为投标报价的统一标准。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根据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服务期要求、合同款支付和结算方法、投标人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风险、市场因素、投标人自身综合实力等情况进行谨慎投标和报价。不接受投标单位对于上述情况以及招标控制价的异议。
5、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为实施和完成合同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相关税费、规费以及企业利润等。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设备、软件、管理、办公、交通、物耗、利润、试验、保险、税费(含二次税)、风险、资料收集、现场勘察监测、测量、分析研究、成果文件编制出版费及与履行本项目有关的其它所有费用等。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或补偿。
6、本项目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计费类别为“服务”,并下浮20%,具体费用最终以实际中标价格为计算基数计算确定。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此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自行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另行计付。若中标人拒绝支付,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七、评标办法
1、收标
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代表签到。
2、开标环节
(1)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须派员出席开标会,否则视为默认结果。
(2)宣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3)开标前,由递交投标文件顺序的前三名投标人代表全体投标人对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当众检查。经检查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
(4)招标代理机构对经检查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进行启封,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及相关内容。
(5)当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如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本项目招标失败。
(6)招标代理机构将记录唱标内容,并当场公布。开标记录由唱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如唱标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否则视为接受并同意开标记录。
(7)招标单位不向投标人退还开标拆封后的投标文件。
3、评标、定标环节
3.1 评标环节
(1)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①招标代理机构先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②招标代理机构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③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则本项目将视为招标失败。
(2)招标代理机构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交至招标人进行定标环节。
(3)澄清与补充说明(如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表述不清晰或者有误的内容、文字作澄清、说明或补正。
3.2 定标环节:
(1)采用综合评价法定标。由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并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单位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相等时,以价格低者优先;综合评分相等、报价相等时,则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评审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报价得分 |
报价得分:M=N-│P-Q│/Q×100×F 其中 N(分):投标报价权重分值,为20分; P(元):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下浮系数); Q(元):评标基准价(取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或者等于7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为评标基准价); F:偏离扣分分值,当P≥Q,F=0.4;当P<Q,F=0.2 。 注:计算值按简单四舍五入法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本项最低得分为0分。 |
20分 |
投标人企业整体实力情况 |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荣誉等企业实力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横向对比): 优:8-10分;良:5-7分;中:3-4分;差:0-2分。 【注:须提供相关企业资质证书、荣誉获奖证书、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0分 |
企业类似项目经验、业绩 |
提供投标人近三年(自2018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承接过的涉及轨道交通的市政道路类项目的工程设计或设计咨询业绩,每项得10分,最高得30分。 【注: 1、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协议书关键页面(须包括合同签订时间、业绩内容、合同双方名称等)。如前述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设计批复意见等。 2、轨道交通包括:地铁、城际轨道、铁路等。 |
30分 |
投标人拟本项目服务团队 |
对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的情况(包括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或同类项目业绩或相关经验证明等)进行综合评价(横向对比): 优:16-20分;良:11-15分;中:6-10分;差:0-5分。 【注: (1)①须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或同类项目业绩或相关经验证明文件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②同类项目设计咨询业绩,相关证明文件须反映业绩情况的必要信息(如项目内容、服务人员等)。如前述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2月至2021年7月)为拟派项目服务团队人员缴纳社保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上述规定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其社保证明不予认可。】 |
20分 |
服务方案 |
对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本项目的理解、项目思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重点、特点把握及解决方案、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问题的对策、后期服务及措施情况、其他合理化建议和项目承诺等)进行综合评价(横向对比): 优:16-20分;良:11-15分;中:6-10分;差:0-5分。 【注:无提供服务方案的不得分。】 |
20分 |
合计 |
100分 |
注:
(1)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上述评审标准,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和独立评分。评审因素评分以该项“满分值”或“分值”为上限,“0”分为下限。如投标人未能按评审标准中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能获取相应分值。
(2)所有评委对综合评审项的独立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分别为各投标人综合评审项得分,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报价得分按统一公式计算得分。投标人总得分为报价得分加综合评审项得分。
(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的投标价可能低于企业成本,评委会将通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书面形式认定投标单位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竞价,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投标报价低于企业成本价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该投标文件视为没有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
(4)当出现投标报价中文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中文大写金额为准;若出现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
(5)替补候选人的适用情形
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八、项目结算方式及项目进度款支付
本项目结算及支付条款对应各子项道路分别为:(1)文华南路近期;(2)文华南路远期;(3)永兴道;(4)百合道;(5)春晖路;(6)站前路;(7)北滘停车场西侧临时道路;(8)陈村北站规划路;(9)创智园规划路。(以实际完成子项道路为准)
1、结算方式:
各子项道路按以下相关条款分别办理结算:
(1)佛山市地铁三号线及广州地铁七号线西延线顺德段部分站点交通接驳及市政配套工程设计咨询服务费结算价的计算公式为:
各子项道路的设计咨询服务费结算价=各子项道路设计费结算价×设计咨询服务费费率(6.5%)×中标固定下浮系数
本项目设计咨询服务费结算价=各子项道路的设计咨询服务费结算价之和。
注:
①各子项道路设计费结算价=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本项目设计费结算价×各子项工程预算建安费占总预算建安费比例(其中,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本项目设计费结算价为按“佛山市地铁三号线及广州地铁七号线西延线顺德段部分站点交通接驳及市政配套工程设计合同”约定下浮后计算确认的金额);
②总预算建安费以经财政部门或招标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本项目工程建安费预算价为准;
③各子项道路暂定工程预算建安费占总预算建安费比例如下:
序号 |
站点名称 |
各子项道路工程名称 (暂定) |
暂定建安费 (万元) |
占总建筑安装工程费比例(%) |
1 |
陈村北站 |
陈村北站规划路 |
1409.6 |
1.87% |
2 |
创智园站 |
创智园规划路 |
4105.77 |
5.44% |
3 |
水口站及水口主变电所 |
永兴道 |
2670.68 |
3.54% |
百合道 |
1972.98 |
2.61% |
||
春晖道 |
2791.61 |
3.70% |
||
4 |
北滘停车场 |
北滘停车场西侧道路 |
2621.03 |
3.47% |
5 |
北滘停车场 |
站前路 |
4331.71 |
5.74% |
6 |
大墩站 |
文华南路-近期 |
33174.40 |
43.97% |
文华南路-远期 |
22376.89 |
29.66% |
||
75454.67 |
100.00% |
(2)当按上述(1)计算的设计咨询服务费结算价≥设计咨询服务费中标合同价,则以设计咨询服务费中标合同价结算;中标合同价=设计咨询服务费招标控制价×中标固定下浮系数。
当按上述(1)计算的设计咨询服务费结算价<设计咨询服务费中标合同价,则以设计咨询服务费结算价结算。
由于本项目由多个子项道路组成,每个子项目工程的实际实施情况不一,征地情况也不一,若相关政府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调整或者甩项的,即相关设计咨询任务也按要求进行甩项。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设计咨询工作量进行结算,甩项部分不进行任何费用补偿,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其中已开展设计咨询工作的,设计咨询工作量参考设计阶段对应工作量比例计算,由双方参照本合同关于设计咨询进度要求和费用支付进度的相关规定协商确定,但最终以财政部门或招标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为准)。
2、支付方式:
中标人应理解本工程付款的相关程序,因招标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招标人付款时间为向财政部门(或政府相关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部门(或政府相关部门)审核的时间。因财政部门(或政府相关部门)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而导致招标人逾期付款的,招标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具体资金下拨时间按财政部门(或政府相关部门)支付进度为准。
①中标人按要求提交了初步设计咨询审查报告后,且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请款报告经招标人审核通过,且招标人完成相关请款手续后30天内支付设计咨询服务费合同价的20%。
②初步设计通过批复后,且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请款报告经招标人审核通过,且招标人完成相关请款手续后30天内支付设计咨询服务费合同价的10%。
③各子项道路的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后,具备结算条件的,由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各子项道路结算书,并向招标人提交请款报告,经招标人审核通过,且招标人完成相关请款手续后30天内支付至对应子项目道路设计咨询服务费结算价的70%。
④各子项道路竣工验收后,中标人按相应子项目分别向招标人提交请款报告,经招标人审核通过,且招标人完成相关请款手续后30天内支付对应子项目道路设计咨询服务费余款。
注:每笔款项支付,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支付申请资料及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九、人员管理
1、中标人须按其投标文件中承诺提供的项目组人员必须按要求投入到本项目中,在合同期内不得擅自更换。中标人如因工作安排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换项目组人员时,应事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书面申请,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人员。
2、招标人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中标人更换不能按规定履行合同的人员。即使是招标人要求或同意更换的人员,其代替人员的资质仍应得到招标人的认可,且其资历和经验均不低于被更换人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如中标人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组人员,招标人有权扣除中标人一定的违约金,每发生一次扣除合同价5%。发生本条上述情况累计达4次后,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致的经济损失,中标人须全额赔偿,招标人保留追究中标人相关责任的权利。
十、合同签订
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由招标人提供,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应按照本招标公告、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材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项目合同,对投标文件及澄清材料中出现歧义、不确定的内容等解释均以招标人的理解为准。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本招标公告、中标人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材料、合同的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项目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项目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期为签字盖章确认之日期,它们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共同达成的书面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项目合同;
(3)中标通知书;
(4)本招标公告;
(5)中标人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材料;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注:若双方对合同条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合同无法签订,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而且不对中标人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若合同无法签订是由于中标人违反投标承诺造成,招标人同时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中标价20%的违约金。
十一、其他
1、知识产权归属:中标人应保证在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2、本项目合同范本(包括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本项目合同主要核心条款均由招标人提供,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
十二、本项目非工程招标、非政府采购。
附:(详见链接: /s/1pcs0A9SdorKuIDt9Ws79FA;提取码:maee)
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2:合同范本(最终签订以招标人发出的合同为准)
办公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