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丰县公平镇文化公园(一期)已由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2020]57号、海发改[2021]88号批准建设,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 2.2、工程建设 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由总承包单位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总承包管理; 2.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约4465.56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上限价约115.50万元,工程施工费上限价约4350.06万元(最终以财政部门审核为准); 2.6、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段,计划总工期330日历天,其中工程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工程施工300日历天(以发出开工令为准); 2.7、质量要求:工程设计均要求符合该项目建设工程行业设计的行业技术规范及相关规定;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关规定合格标准。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3.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拟派本工程设计 3.3、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本工程施工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只接受最多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承担工程施工的单位为牵头人;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如查询出有“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的潜在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3.6、其他要求:以上各项资质所要求人员必须一人一岗(若同一单位具有多项资质出现一人多证的只按一人计), 不得兼职。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设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5.1、招标文件获取: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投标人登记表》一份(表格详见附件)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5.3、办理招标文件要求原件核查手续: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招标文件要求原件核查的材料原件和材料清单表一式两份(表格详见附件),材料原件经清点核实签字封存后在进入评标时一并移交评标委员会进行核查。评审结束后,将通知各投标人退还材料原件; 5.4、 6.答疑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 6.1、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一次性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提出异议的文件加盖公章扫描发 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6.2、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 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 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6.3、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止,递交到汕尾市 中心海丰分中心[ 6.4、开标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10时00分,开标 7.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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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