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丰县公平镇文化公园(一期)已由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2020]57号、海发改[2021]88号批准建设,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工程造价约4350万元。 2.4、监理期限:①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②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并完成保修期服务为止; 2.5、监理范围:施工期及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2.6、本项目施工监理费最高限价:85.54万元; 2.7、资金来源:县财政统筹解决。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提供项目组织机构人员: (1)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2)拟派本工程的监理机构的人员不少于5 3.3、拟派驻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且为本企业员工,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最近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打印件;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多家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如查询出有“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申请人将不接受其投标申请; 3.6、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设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5.1、招标文件获取: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投标人登记表》一份(表格详见附件)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5.3、办理招标文件要求原件核查手续: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招标文件要求原件核查的材料原件和材料清单表一式两份(表格详见附件),材料原件经清点核实签字封存后在进入评标时一并移交评标委员会进行核查。评审结束后,将通知各投标人退还材料原件; 5.4、 6.答疑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 6.1、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一次性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提出异议的文件加盖公章扫描发 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6.2、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 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 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6.3、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止,递交到汕尾市 海丰分中心 [ 6.4、开标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10时00分,开标 7.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