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看守所、拘留所两所合一建设项目(附属用房及大门、武警训练棚室外场坪道路)施工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澧县看守所、拘留所两所合一建设项目(附属用房及大门、武警训练棚室外场坪道路)已由澧县发展和改项目联 系人:李工 手机:136832 33285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革局以《关于调整澧县看守所、拘留所两所合一建设项目总投资的通知》(澧发改投〔2016〕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澧县公安局,主要建设内容1、设备用房、车库、犬舍、主入口大门等工程;2、武警训练棚及室外场坪道路工程,项目总投资约为436万元,资金来源申请国家补助及地方配套。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
1.2.2 建设
1.3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1.4 招标范围:澧县看守所、拘留所两所合一建设项目附属工程等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1.5 招标编号:澧建招2021-30号、代理编号:ZKGSF(ZB)-20212581;
1.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服务—外省入湘企业( /dataservice.html)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
2.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5 本次招标不接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招标项目的拟任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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