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JZB2021119)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邮政集团 内蒙古自治区 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 内蒙古自治区 关于聚合支付二维码收款业务服务项目(招标编号:ZJZB2021119)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拟签订三年的框架协议,首年预算72.5万元,该项目为预算外项目,资金来源为建设资金10万元、成本费用62.5万元,由区 承担10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关于关于聚合支付二维码收款业务服务项目采购,首年预算72.5万元,拟签订3年框架协议,该项目为预算外项目,资金来源为建设资金10万元、成本费用62.5万元,由区 承担100%。
范围:12个盟市 、区 本部、区 直属单位、区寄递事业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投标人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科目为“手续费”“系统开发服务费”“金融代理服务费”、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2018年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设备及服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投标人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 /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 /);
6.投标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 /);
7.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投标人承诺,采购人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设备、软件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9.投标人具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业务类型包括互联网支付、银行卡收单,业务覆盖范围应为全国或内蒙古自治区;
10.投标人必须满足技术规范书中*号条款的相关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1.投标人须在内蒙古全区12个盟市设有分支机构和服务团队;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8月09日09时30分到2021年08月1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和 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8月30日15: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30日15:00分
开标 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的承诺函;
8.投标人具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业务类型包括互联网支付、银行卡收单,业务覆盖范围应为全国或内蒙古自治区;
9.投标人须提供能够满足采购需求书中*号条款的相关要求的承诺(详见采购需求书)
10.投标人须在内蒙古全区12个盟市设有分支机构和服务团队的证明材料;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八、监督部门
中国邮政集团 内蒙古自治区
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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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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