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昆明院员工餐厅供餐服务项目
修正公告
致各投标
本项目原《招标公告》中“资格要求3.3投标人具有连续5年及以上餐饮管理服务相关经验(2016年1月1日起,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结算发票及清单等复印件)至少1项,业绩金额不低于500万元),2016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件。”
现修正为:
“3.3 投标人具有连续5年及以上餐饮管理服务相关经验(2016年1月1日起,须提供有效对公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结算发票及清单等复印件)至少1项,业绩(服务合同)总金额不低于500万元),2016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件。”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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