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TGZJXKTL-2021-01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西安至安康铁路站前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铁集团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西安至安康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9]3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成铁路客运专线陕西 ,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钢筋、型钢、水泥、粉煤灰、土工布、减水剂、速凝剂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工程
2.2 项目概况 新建西安至安康高速铁路站前工程XKZQ-5标段位于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县、商洛市镇安县境内,起讫里程DK106+543~DK130+950,标段线路总长24.407km(长链0.413km),其中: (1)路基长0.216km,线路占比0.87%; (2)桥梁长1.158km,线路占比4.66%; (3)隧道长23.496km,线路占比94.48%。 2.3 招标内容: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2.4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为: 1.钢筋(GJ01-03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2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产品生产商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须提供投标人(2018-2020年)至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新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0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单项合同钢材数量不低于8000吨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新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供货业绩;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招标人及其上级管理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供应其产品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投标人如是供应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商的产品参加投标。生产商或供应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9)投标人在所有钢筋包件投标中至多可中一个包件。 2.型钢(XG01-03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产品生产商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须提供投标人(2018-2020年)至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新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0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单项合同钢材数量不低于5000吨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新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供货业绩;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招标人及其上级管理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供应其产品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生产商或供应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在所有型钢包件投标中至多可中一个包件。 3.水泥(SN01-04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产品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日产3000t旋窖熟料生产线。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产品生产商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含)人民币,须提供投标人(2018-2020年)至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新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2018年至2021年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每年一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2018年、2019年、2020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每年至少一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新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供货业绩。 (7)履约信用要求:同时要求至少提供一份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招标人及其上级管理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供应其产品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如是供应商,可以供应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商的产品参加投标,且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所有资料,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制造商和其供应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生产商家或供应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9)投标人在所有水泥包件投标中至多可中一个包件。 4.粉煤灰(FMH01-03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有分选设备,粉煤灰年均产量不低于20万吨,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不接受二次加工的粉煤灰。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须提供投标人(2018-2020年)至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新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已获得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2018年至2021年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每年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0年投标物资在铁路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新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供货业绩。 (6)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招标人及其上级管理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供应其产品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要注明粉煤灰来源电厂详细名称及
(8)投标人在所有粉煤灰包件投标中至多可中一个包件。 5.土工布(TGB01-02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200万m2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投标人(2018-2020年)至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新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生产厂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 ”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铁路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产品生产商须提供近两年(2019-2020年)由具有CRCC或CNAS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铁路验收标准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每年1份。 (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0年投标物资在铁路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2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新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供货业绩。 (6)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招标人及其上级管理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供应其产品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生产商家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本次招标不接受供应商投标,投标人在所有土工布包件投标中至多可中一个包件。 6.减水剂(JSJ01-02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5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外加剂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投标人(2018-2020年)至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含)人民币,新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生产厂须具有减水剂“中铁检验认证中心 ”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铁路产品认证证书);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商须提供近两年(2019-2020年)由具有CNAS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铁路验收标准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需符合铁路标准)至少每年1份。 (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0年投标物资在铁路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新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供货业绩。 (6)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招标人及其上级管理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供应其产品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生产商家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本次招标不接受供应商投标。 (9)投标人在所有减水剂包件投标中至多可中一个包件。 7.速凝剂(SNJ01-02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5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外加剂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18-2020年)至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投标产品符合Q/CR807-2020《隧道喷射混凝土用液体无碱速凝剂》具有CNAS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铁路验收标准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需符合铁路标准),至少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0年投标物资在铁路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新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供货业绩。 (6)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招标人及其上级管理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供应其产品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生产商家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本次招标不接受供应商投标。 (9)投标人在所有速凝剂包件投标中至多可中一个包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标书款售后不退,不接受个人汇款。 4.4CA锁在陕西省 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确认投标后,请将①购买标书付款凭证②营业执照副本③加盖公章的 请确保汇款备注中的包件号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9月7日09时00分至11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7日11时00分,递交方式及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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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