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旅融合示范区配套项目已由 沣东新城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以2020-611203-90-03-02021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工程规模:文旅融合示范区配套(B区)项目(一期)占地约42817.00㎡,总建筑面积约73609.3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156.02㎡,地下建筑面积:44453.34平米)。
2.3招标范围:文旅融合示范区配套(B区)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项目总投资总额:151000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7840万元)。
2.5计划工期: 182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4.申请人信用要求
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12家)。
6.资格预审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全国 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 /)进行项目确认。并于2021年8月19日9时30分前在全国 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 /)免费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8.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于2021年8月19日9时30分前在全国 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 /)完成 8.3 申请人不需要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 9.其他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申请人可通过“全国 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变更网上项目确认时填报的项目经理信息。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填报的项目经理应与“全国 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网上最终填报的项目经理信息一致。 9.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经理相关信息)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9.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9.4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或者承担本项目监理工作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