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县道丰新路改造工程FXL-GZ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老县道丰新路改造工程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投资许〔2021〕219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宜兴市交通运输局以(批文名称及编号)宜交复字〔2021〕6 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宜兴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解决,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苏世建设管理集团 (招标代理)现对老县道丰新路改造工程FXL-GZ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路基面工程、桥梁工程、雨水工程和交安等附属工程等施工和缺陷修复。丰新路(长约2981米)、司马路(长约1217米)、新庄路(长约2085米),总长约6.28km,车行道宽6-8米,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双向两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时速2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面工程、桥梁工程、雨水工程和交安等附属工程等。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若具有一级或以上资质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者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以投标报表“表2”信息为准);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8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网上报表表5中的信息为准);
(4)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B级”或以上级别;在无锡市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中"级或以上级别;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5) a、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b、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若有)、项目总工均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c、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1年5月~2021年7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社保机构出具的原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6)其他要求:本项目须配备至少1名专职安全员,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以网上报表表 3中信息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8.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4 招标人定于无锡市 (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第五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日9时30分。 8.5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签章”。 8.6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扫描件”。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无锡市 (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具体开标房间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特别提醒: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从业单位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中录入的信息依法在“信用交通?江苏”平台公布,系统对相关信息的变动(录入、修改、删除等)如实进行记录。从业单位承诺对所有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录入信息不再进行事前审核。从业单位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信用管理规定视情节确定其失信行为等级,记入其信用档案。 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并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 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