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作为上海核工院国和一号示范项目调试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
一、 项目名称
上海核工院国和一号示范项目调试维修服务项目
二、 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
标段一:上海核工院国和一号示范工程 1、2 号机组核岛区域调试期间机械设备维修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根据招标人下达的指令开展维修准备(计划编制、故障诊断、技术方案及质量计划文件准备、工器具准备、人力准备等)、维修实施(工作包的准备、工作票的申请、执行工作包工序等)、维修安全和质量管理、部分预防性维修以及招标人安排的其它区域工作或临时工作等。
上海核工院国和一号示范工程核岛区域范围内调试期间机械设备维修工作,工作范围为现场核岛建安承包商承揽的系统设备安装区域,以招标人划分为准,
包括 1、2 号机组的反应堆厂房、辅助厂房、附属厂房、放射性废物厂房、柴油
发电机厂房、SRTF 厂房、汽轮机厂房第一跨、核岛除盐水储存箱、硼酸箱、非
能动安全壳冷却水辅助贮存箱、柴油储存罐、高压氢气储气站、氮气储气站、地
下管线(核岛区域)、三废系统、核级设备、布置在常规岛的核岛系统和设备等。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1) 维修需要的人工服务;
(2) 进行设备故障诊断,编制维修计划、维修规程、维修方案、安全管理方案、质量计划等技术文件,完成审批;
(3) 负责维修工作包准备,工单和隔离策划等工作前期准备;
(4) 实施缺陷消除和消缺后验证工作,负责消缺过程中的异常处理和设备清洁;
(5) 配备必要的安全质量人员,进行维修安全质量控制;
(6) 提出维修过程需用的消耗性材料等采购需求;
(7) 配备充足的维修力量应招标人要求开展维修值班服务,为招标人调试活动提供保驾;
(8) 招标人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如部分设备保养维护等;
(9) 其它检修和支持工作。
标段二:上海核工院国和一号示范工程 1、2 号机组常规岛及 BOP 范围内调
试期间机械设备维修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根据招标人下达的指令开展维修
准备(计划编制、故障诊断、技术方案及质量计划文件准备、工器具准备、人力
准备等)、维修实施(工作包的准备、工作票的申请、执行工作包工序等)、维
修安全和质量管理、部分预防性维修以及招标人安排的其它区域工作或临时工作
等。
常规岛及 BOP 范围是指除 1、2 号机组核岛区域外的厂房及系统,核岛区域
包括反应堆厂房、辅助厂房、附属厂房、放射性废物厂房、柴油发电机厂房、核
岛除盐水储存箱、硼酸箱、非能动安全壳冷却水辅助贮存箱、柴油储存罐、高压
氢气储气站、氮气储气站、地下管线(核岛区域)、三废系统、核级设备、SRTF
厂房等,以招标人划分为准。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1) 维修需要的人工服务;
(2) 进行设备故障诊断,编制维修计划、维修规程、维修方案、安全管
理方案、质量计划等技术文件,完成审批;
(3) 负责维修工作包准备,工单和隔离策划等工作前期准备;
(4) 实施缺陷消除和消缺后验证工作,负责消缺过程中的异常处理和设
备清洁;
(5) 配备必要的安全质量人员,进行维修安全质量控制;
(6) 提出维修过程需用的消耗性材料等采购需求;
(7) 配备充足的维修力量应招标人要求开展维修值班服务,为招标人调试活动提供保驾;
(8) 招标人方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如部分设备保养维护等;其它检修和支持工作。
三、 进度要求:
标段一:
开始时间:技术服务期拟从 2021 年 12 月 1 日开始,具体到岗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结束时间:技术服务期至 2 号机组商运结束。
标段二:
开始时间:技术服务期拟从 2021 年 9 月 20 日开始,具体到岗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结束时间:技术服务期至 2 号机组商运结束。
中标人须按照进度要求完成合同各任务工作,若因工程原因导致延期,按照项目进度以及招标人要求完成合同各任务工作。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标段一:投标人应具有核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应有核电厂核岛设备维修工作业绩。
标段二:投标人应具有核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三年应有核电厂常规岛设备维修工作业绩。
3、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提供服务,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近三年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质量相关或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在集团范围内的招投标活动期间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
6、 近三年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同一产品的产品制造商及其代理商;同一产品的不同代理商之间。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主体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报名的情况,该多名申
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8、 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投标。
11、 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其他资格。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现场购买。
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时间:2021 年8月 6 日~2021 年 8 月 11 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13:30~18:00。
3、 招标文件售价
本次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人民币一仟元整(¥1000.00 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无论投标人是否投标,招标文件费用概不退还。投标人可选择参与任一
未曾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联 系 人: 柴 源 联系方式:13810007781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传 真:010-51957412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
,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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