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中心宣传物料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1、项目 2、项目编号: XHZB-21-HCS002 3、项目序列号:—— 4、 5、项目 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 (1)项目内容:营销中心宣传物料制作项目 (2)采购数量: 1批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无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投标的须提交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③企业2021年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提供完税凭证或银行缴税凭证或纳税申报表,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 ④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任意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⑤企业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021年任意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 ⑥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 )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投标人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除外); 特殊资质要求:无; (备注:①以上资料在开标时,除第②条要求必须提供原件外其他的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1份)作为资格审查材料,单独密封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开标时除了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1份)外,原件备查。②开标时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材料未一并递交的、提供资料不齐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③如在招标文件中有要求原件备查的证明材料,应在标书中提供清晰复印件并加盖鲜章;④备查的证明材料应当由投标人随身携带,在需要提交时按时提交并提供证明材料名录。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温馨提示:请勿将资格审查材料及原件与投标文件一同密封!)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8月9日上午09:00至2021年8月13日下午16:00; (2)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8月13日下午16:00 (3)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 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