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人民医院传染病分院(第三医院)配套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0900G2101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七台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七发改字[2021]16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七台河市人民医院,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3.2投标人拟派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文件、《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0〕9号)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3.4提供企业近三年(2018年-2020年)审计报告,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0年未出审计报告的单位,提供2017、2018、2019年审计报告;2018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年度审计报告)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6企业信誉要求 3.6.1.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
3.6.2.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
3.6.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承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 网” ( /)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上完成网上企业登记,并在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中锁定施工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经理,人员锁定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未提供锁定人员截图(截图须加盖公章)的,投标将被否决。(项目管理机构的其他人员后续到“省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系统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31日09时00分。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为2021年08月31日09时00分。开标 6.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达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同时发布。 9.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 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 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 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 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 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