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传院职业病科重点学科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的投标邀请
青海开盛招标 (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青海省传染病专科医院(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省传院职业病科重点学科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QHKS-2021-12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编号 | QHKS-2021-123 |
采购项目名称 | 省传院职业病科重点学科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额度 | 59.6万元 |
最高限价 | 59.6万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 |
各包要求 | 采购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
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 、中国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有相关经营范围; 7、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内须包含相关货物的经营范围,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8、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报名资料及标书费(标书费以采购代理机构帐户到账时间为准),报名时间截止后递交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此次投标; 9、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年8月11日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 | 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8月18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午休、节假日除外)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现场或网上购买。 |
招标文件售价 | 4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
标书购买
电子 |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招标文件格式3)。 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 |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 2021年9月1日9时30分 |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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