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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实验初中小学部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1-08-1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胶州市实验初中小学部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公告发布日期:2021/08/11 14:56:58 项目名称:胶州市实验初中小学部建设
胶州市实验初中小学部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1/08/11 14:56:58
项目名称: 胶州市实验初中小学部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工程地点: 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办事处福州南路232号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科研、教育、医疗用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188765700元 工程造价: 147928150元
结构形式: 框架 工程规模: 30989.58平方米
计划文号: 21083702810401466955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2108-370281-04-01-466955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37____ ______-____
建设单位: 青岛新城环湾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李德雷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2207609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新城环湾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胶州市北京东路228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 李德雷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2207609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启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王彬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8661609291
统一投资项目代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本项目位于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办事处福州南路232号,占地面积41.29亩,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27504.16平方米,规划建设36班实验初中小学部,总建筑面积30989.5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0178.5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811平方米,人防建设按照“平战结合”原则,人防设施与地下停车库合建,人防建设面积约为1412.5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两栋四层综合教学楼、一栋两层食堂与体育馆楼、地下停车场及设备用房等,同时配套建设室外体育活动场地、道路广场、景观绿化、管网等工程。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4792.815万元(施工预计造价14496.98万元、设计费295.835万元)。工期:570天(设计40天,施工530天)。
2、招标内容: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质保期保修。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1标段30989.58平方米胶州市实验初中小学部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1449698002958350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单位须提供与取得经胶州市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或废弃物)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设计负责人:应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2.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本单位在职人员,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应由牵头人委派。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加本工程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同类工程界定:上三年度单项合同设计费在21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工业厂房除外);
施工同类工程:上三年度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厂房除外)。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胶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北京路58号)
【第一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1-09-02 14:3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2205266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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