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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农村房屋安全管理“保险+服务”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1-08-1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宁波市海曙区农村房屋安全管理“保险+服务”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 2021NBHSWT190公布日期 : 2021-08-11项目概况:
宁波市海曙区农村房屋安全管理“保险+服务”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2021NBHSWT190

公布日期 : 2021-08-11

项目概况:

(宁波市海曙区农村房屋安全管理“保险+服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 /)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0901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1NBHSWT190     

2.项目

3.预算金额(元):1507500

4.最高限价(元):1415833

5.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农村房屋安全管理“保险+服务”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项

预算金额(元):1507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在保险期间内,承保农村住房倒塌时,人员伤亡及医疗赔偿;进行房屋安全动态巡查、监测服务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农村住房人员救助附加险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15元/户,动态巡查、检测服务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65元/次户。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自2021年9月10日2023年1月9日,共计16个月。

7.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一:(1)供应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并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资格【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含财产损失保险)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须承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081120210818,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 /)。

3.方式:供应商注册后直接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4.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01140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 开标室([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

3.开标时间:2021年09011400   

4.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 开标室([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2.1落实的政策:

2.1.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1.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1.3海曙区“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于网站 /tzgg/360383.jhtml办理具体业务。

2.2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 ”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2.3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2.3.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3.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 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3.3投标文件制作:

2.3.3.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

2.3.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 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2.3.3.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2.3.3.4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4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2.5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 ,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6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投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7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或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

2.8供应商采用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

2.8.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 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拟在2021年083116:00(含)前到件的邮寄

拟在2021年083116:00之后,2021年09011400之前到件的邮寄

收件

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2.8.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所有供应商可安排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9如本项目改为线下评标,供应商须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

电子

2.10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2.11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2.12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2.8-2.11条内容废止。

2.13肺炎防疫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波市海曙区 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2.14本公告发布媒体: (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中国 ( )、浙江 、宁波政府采购( )、宁波 网海曙区分网( /haishu/)、 网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bbidd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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