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号:DTFD-FY-[2021]第17号(总049号)
2021年视觉识别系统更换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青海华电大通发电 2×300MW发电机组于2006年投运,厂址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宁张公路31公里处,自2020年10月1日起,青海华电大通发电 因五大发电集团区域整合到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依据黄河公司目视化管理规定需将厂区内部所有涉及“中国华电”logo及相关安全警示标识需更换为黄河公司相关标识,使现场安全管理处于良好的发展状态,达到整齐、安全、文明生产的目的。
1.2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主要工作范围及内容
更换大通公司厂区所有含有“中国华电”字样及logo的视觉识别系统。
1)在行政办公楼楼顶建“国家电投”企业标识;
2)更换南门、办公楼顶部企业名称;
3)更换厂区内外视觉识别系统标识牌;
4)更换汽机房等视觉识别系统;
5)更换生产区域视觉识别系统标识牌;
6)具体内容以附件视觉识别系统更换、制作清单为准。
1.2.2施工人员要求
因部分目视化更换及拆除工作涉及到高空作业,需持有高空作业资格证的人员进行现场施工,高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2名。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2.1项目实施
1.2.2.2服务期限:总服务期限2个月,具体服务时间以委托人通知为准。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华电发电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标识、标牌制造企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承担过至少2个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的标志标识牌制作安装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1年8月12日~2021年8月18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
1.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1年8月31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本次招标公告将在 、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0招标代理机构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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