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
1. 招标条件
本光山县18MW分散式风电项目主机等设备运输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河南清洁能源分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光山县18MW分散式风电项目工程场址位于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西南部,地处马畈镇、殷棚乡周边。地理坐标约介于东经114°33'4.01"~114°42'1.21",北纬31°47'23.34"~31°55'58.56"之间,海拔在200m~390m之间。规划场区由多条近似东西向山脊构成,整个场区山脊分布相对破碎,地势起伏较大。场区中心与光山县城直线距离约31km。本工程项目拟建装机规模为18MW,拟安装3 台单机容量为2000kW 、3 台单机容量为4000kW 风力发电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光山县18MW分散式风电项目工程主机等设备运输服务。
将驻马店市口门风电场3台单机容量为2000kW风力发电机组,运输至信阳市华能光山县18MW分散式风电项目现场,运送距离约为240公里。部分不能运到机位点的塔筒、机舱、叶片、轮毂等设备在堆场(投标人自行确定,费用自理)集中存放。为满足招标人后期吊装实际需要,需将塔筒、机舱、叶片等从堆场运输至招标人指定机位点。同时负责在驻马店项目的装车及光山项目堆场的装卸车工作,到机位点处由安装单位负责卸车。同时做好设备堆放时措施工作,保证设备的堆放满足设备厂家要求。投标人运输前必须购买运输保险,相关费用包含总投标报价中。
单台2.0MW风机设备的技术参数如下表:
编号 |
项目 |
技术参数和规格 |
计量单位 |
备注 |
1 |
塔筒段数 |
4段 |
段 |
|
2 |
每段长度 |
16.775/21.89/21.855/21.31 |
m |
|
3 |
每段顶部/底部外直径 |
4.2/4.2/3.797/3.392 |
m |
|
4 |
每段重量(包括法兰及内饰件) |
55979/49423/36917/26886 |
kg |
塔筒总重约为170t |
5 |
机舱重量 |
90480 |
kg |
总重 |
6 |
机舱尺寸 |
10.317 x 3.970 x 3.548 |
m |
长×宽×高 |
7 |
轮毂型式 |
近球形 |
|
|
8 |
轮毂重量 |
26.8 |
t |
不含整流罩和叶片连接螺栓 |
9 |
叶片长度 |
58.8 |
m |
|
10 |
最大弦(根/尖)长 |
0.025/3.514 |
m |
|
11 |
每片重量 |
13848 |
kg |
|
12 |
美式箱式变电站 |
配套35kV箱式变压器 |
|
为3台主机配套设备 |
3台2.0MW风机相关设备运输清单如下表:
编号 |
名称 |
单位 |
堆场堆放后根据吊装需求运至机位点 |
直接运至机位点堆放 |
备注 |
1 |
塔筒 |
段 |
6 |
6 |
含塔底平台、吊具及相关附件等 |
2 |
机舱 |
个 |
3 |
0 |
含塔底控制柜、吊具及相关附件等 |
3 |
轮毂 |
个 |
3 |
0 |
含吊具及相关附件等 |
4 |
叶片 |
个 |
6 |
0 |
含吊具及相关附件等 |
5 |
箱变 |
台 |
3 |
0 |
含吊具及相关附件等 |
共计3台(套)塔筒、主机、轮毂、箱变,2套叶片。
签订合同后,考虑到现场实际情况,招标人拟在场内进行设备转运,具体时间以招标人指定为准。本次服务期为2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大型物件运输相关内容),或具有电力大件运输承包甲级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四项单项合同不少于30台、单机容量为2000k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叶片或塔筒或机舱)运输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含首页、签字盖章页、服务内容清单、合同签订内容等)。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8月11日9:00起至2021年08月17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