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新能源分公司集控中心通信系统工程招标人为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黑龙江新能源分公司集控中心通信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新能源分公司集控中心通信系统工程。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路67号。
2.3招标范围:集控中心通信系统工程施工,包括安装、调试、技术服务、质保等(设备乙供);根据招标方建设需要集成的其他设备、与其他系统的接口(包括接口需要的费用)或服务也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方应保证所供系统与华能黑龙江新能源分公司现有调度通信交换网中的设备互通,若现有通信系统需增加业务板卡、光接口板等其他设备由投标方购买并完成安装、调试,并保证能与国家电网黑龙江省公司现有的调度交换机互联,实现信令互通。(详见乙供设备材料清单及工程量清单)
2.4工期: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10月30日(以订时间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设备材料乙供。
2.7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45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1项合同总金额人民币30万元及以上已投运的电力通信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绩必须包含满足本招标项目技术规范要求的主要设备SDH光传输设备,且其技术参数相当于或高于华为或阿尔卡特品牌(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名称、合同范围、合同内容、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1年08月11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8月19日 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