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哈尔滨烟叶公司2021年度原烟短途运输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ZZB2021-150)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哈尔滨烟叶公司 2021年度原烟短途运输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哈尔滨烟叶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2.1 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 项目概况:预计年承运数量:164800担;运输数量、运输线路以实际发生业务为准。
2.4 服务周期:一年
2.5 项目
2.6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要求。
2.7 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哈尔滨烟叶公司2021年度原烟短途运输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哈尔滨烟叶公司2021年度原烟短途运输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承运单位必备资质条件: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招标要求;②投标人须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③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熟悉运输管理业务。
3.2车辆必备条件:①车况良好,雨布、捆烟绳等工具齐全,并配有正、副驾驶员;②人身、货物、车辆保险手续齐全,四证齐全(行驶证、驾驶证〈驾龄六年以上〉、营运证、车辆人员保险证明)等;运输烟叶时还必须投保“特种货物保险”(须提供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的投标承诺)。
3.3人员配备要求:每台车要有符合法律规定资格的正、副驾驶员各一名和押运员一名(驾驶员要求具有六年以上的驾驶经验,驾驶技术、职业道德良好,在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4 调运高峰期运输要求:投标人必须准备充足的自有或自用运输车辆(9米以上挂车或高栏车、20吨以上运力20台以上),确保招标人调运高峰期运输不受影响。
3.5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不良的债务和违约行为(须提供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的投标承诺)。
3.6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潜在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须提供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的投标承诺)。
3.7 近2 年没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须提供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的投标承诺)。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10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11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8月12日09时00分到2021年08月1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12日09时00分到2021年08月18日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6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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