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号:合同商谈时确定
甲 方:合同的签订执行主体单位以最终注册项目公司为准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海南州光储一体化实证基地一期500MW光伏项目使用草原可行性报告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甲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海南州光储一体化实证基地一期 500MW光伏项目场址区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电园区内,场址距共和县以南28公里。
海南州光储一体化实证基地一期500MW光储子阵区分为5个光伏发电区域,新建5座35kV汇集站,1座330kV汇集升压站。根据园区规划,本工程拟就近接入合乐750kV交直流换流站,1#50MW光储单元、2#50MW光储单元组成1个100MW光储发电区域,3#100MW中型光储电站、4#300MW大型光储电站组成4个100MW光储发电区域,每个光储发电区域通过6回35kV汇集线路接入拟定的35kV汇集站,共5个35kV汇集站(编号为GFIV-16#~GFIV20#),通过10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园区规划建设的 330kV汇集站,并通过2回330kV架空线路接入合乐750kV交直流换流站。
以上工程量按最终确定的设计文件工程量为准。
1.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海南州光储一体化实证基地一期 500MW光伏项目使用草原可行性报告技术服务
1.2.2主要工作内容
出具海南州光储一体化实证基地一期 500MW光伏项目使用草原可行性报告报告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项目实施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甲方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编制使用草原可行性报告报告能力的单位。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项目主要人员资格
(1)从业人员具有新能源项目使用草原可行性报告5项及以上业绩,且具有从事新能源项目使用草原可行性报告编制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2)从业人员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5人及以上。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两年内,承担过至少两项青海省内新能源项目类似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1年8月13日~2021年8月19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
1.8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1年9月2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 、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0 招标代理机构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地
联 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