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共和县城政和大街道路改建工程和政和大街西段道路工程
施工、监理、第三方检测机构招标代理遴选咨询
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1、询比条件
本项目,询比人为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现委托青海正禄 代理本项目询比事宜,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
2.1 建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企业具有从事招标代理资格并已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督和信用监管平台、青海省 进青备案 ;
未被国家或青海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青海省政府招标主管部门禁止、限制招标代理业务;
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财务要求: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19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提供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有效、完整的资信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 各一项及以上招标代理业绩 。
4、信誉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政府有关部门禁止、限制投标活动的情形。
5、其他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或由于股权不明和股权问题产生股权纠纷的书面承诺,项目执行过程中如被查实存在上述问题将会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中国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内)。
投标人如成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将项目包括的全部或部分招标代理工作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或个人。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无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询比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询比邀请函打印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请于2021年08月16日至2021年08月1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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