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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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7.84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MY_JLZHPGF2[JL]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补遗书 序号:NO·01 项目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的相应规定,现发布本项目第1号补遗书如下: 一、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1 (3)投标报价: 采用下列方式: ? A 方式:以通过强制性评审的所有投标人的平均报价为基准价,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总分值的 90%(N × 90%)。投标人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每低于基准价 1%加总分值的 1% (N × 1%),最高得满分;每高于基准价 1%的扣除总分值的2%(N × 2%),扣完为止。 投标人的服务收费得分(c): 低于均价: c = N × 90% + (S - M) / S × N × 100% 高于均价: c = N × 90% - (M - S) / S × N × 2 × 100% S 为通过强制性评审的所有投标人的平均报价;若投标人报价等于 S,则得分为 c = N × 90% ;N 为招标人该项设定的分值; M 为投标人报价。 现修改为 采用下列方式: ? B方式:采用有效报价中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S(评标基准价)=α,α为有效的最低投标 价;投标人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相等的为满分,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除投标报价总分值的2%,扣完为 止。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1年9月6日09时40分 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修改为2021年9月3日16时00分 招标文件其他不作修改
2021年8月13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