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司准东露天煤矿采场原煤运输提升系统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准东露天煤矿采场原煤运输提升系统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准东露天矿距吉木萨尔县110km,距乌鲁木齐市218km,距阿勒泰市400km,距富蕴县城228km,向西距216国道10km。行政区划属吉木萨尔县。向西沿Z917可上G312国道和吐乌大(吐鲁番-乌鲁木齐-五彩湾)高等级公路,并由此通向全疆各地,交通条件较为方便。本次工程项目为露天煤矿采场原煤运输提升系统及与地面生产系统连接的转载分流站、运输胶带机的建设,破碎机土建及安装。系统工艺过程如下:原煤由自卸卡车卸至受料仓,再经重型板式给料机给至破碎机进行一级破碎,破碎后物料经提升带式输送机运输至地面转载分流站,通过转载分流站同时向地面生产系统及块煤加工系统供煤。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露天煤矿原煤破碎提升能力不小于10000t/h的采场原煤运输提升系统及与地面生产系统连接的转载分流站、运输胶带机的建设,系统的提升运输胶带、地面转载分流站及运输胶带等全套设备由投标方提供,配套的所有土建基础及工程由投标方设计、施工。包含但不限于:(1)破碎站包括土建基础及2套5000t/h的半移动式破碎机安装、卸煤平台、挡墙等。(2)采场提升带式输送机、地面转载分流站及带式输送机包括相关构筑物、辅助通道、桥涵、消防、供配电、安全监控、自动控制、照明、除尘、防爆、环保、安全、卫生及接地设施等。(3)设计范围包括地勘、土建施工、设备选型、设备安装、带式输送机穿生产及地面道路方式、与地面生产系统搭接方式等,对设计范围内容进行施工图设计并附相关说明,①2条5000t/h生产能力提升胶带机的选型及建设安设计,②卸煤平台设计、破碎机土建设计、挡墙设计;③提升胶带机下穿东帮运输道路桥涵(行驶车辆载重不小于200吨)建设方案及施工图设计;④地面分流转载站的的选型、建设安装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等。
本次招标采用 EPC 工程总承包(EPC)交钥匙的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技术标准完成如下工作:1)地勘、设计及施工图设计;2)设备及材料供货(破碎机除外);3)建筑安装施工转载站、缓冲仓、胶带机、建筑物总体建设和安装调试、竣工验收。
2.1.3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70日内。
2.1.4项目建设地点:国能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准东露天矿。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煤炭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6)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提供1项破碎站处理能力不低于3000t/h以上采煤半连续EPC项目业绩(合同金额大于等于5000万);或至少有1项煤矿地面生产系统EPC项目业绩(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亿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矿业工程或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2)项目经理须至少参与过破碎站处理能力不低于3000t/h以上采煤半连续EPC项目业绩或煤矿地面生产系统EPC项目的一份业绩合同(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3)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要求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须提供近期连续六个月(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查设计类注册执业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破碎站处理能力不低于3000t/h以上采煤半连续EPC项目业绩或煤矿地面生产系统EPC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技术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有效的矿业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土木工程或工民建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要求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须提供近半年内(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要求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近半年内(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允许最多两家单位联合组成,必须以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8-13 15:3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8-19 18: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