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忠监狱新车间设施改造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三个标段)变更公告
一、项目
二、原公告时间:2021年08月6日 三、变更内容: 一标段电子版招标文件中“招标前附表8.1开标现场须携带有效的资料原件要求 2、营业执照”,现予以取消。 二标段电子版招标文件中“招标前附表8.1开标现场须携带有效的资料原件要求 2、营业执照”,现予以取消。 三标段电子版招标文件中“招标前附表9.1资格审查条件:提及“营业执照(副本)”,现予以取消。 其他内容不变。 (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
电
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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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