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西片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C1标段配电箱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西片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容西片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0】106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关于开展容西片区C单元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0】015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C1北至津保高速铁路,南至豪丹路,西至楼堤大街,东至龙东大街。
2.2项目概况:容西片区安置房(包含配套设施)及配套支线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总承包C1标段总建筑面积约66.06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2.9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3.16万平方米。
2.3采购估算:约3300万元。其中:标段一:约1800万元;标段二:约1500万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图纸范围内的所有的电表柜、户内箱、落地式配电箱、挂(嵌)墙双电源切换配电箱、消防巡检柜、事故照明切换箱等的制造、供货(含配电箱以及配电箱内的全部元器件并成套供应)、指导安装、调试及保修。由 提供的计量电表,配电箱厂家应预留电表的安装空间及负责安装调试,投产前应与 进行沟通确认(详见招标图纸及清单)。
2.5交货期:货物到场时间为招标人下发下料单(订货单)20日历天内,货物需达到合格要求。最终交货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供货时间以发出订货单时间为准,本工程质保期至少24个月(质保期自本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交货
2.6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标段一:3#、4#、5#、6#地块及配套车库,面积36.3万平方米。
标段二:11#、12#、13#、14#地块及配套车库面积29.7万平方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同时满足下列①②③的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须是配电箱制造商;
③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
(2)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5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单个合同或合同承包范围内含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配电箱供货业绩。
(3)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4)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g.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h.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i.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j.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k.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l.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m.投标人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n.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o.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p.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q.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r.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s.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t.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u.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v.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w.被本项目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安全质量履约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 )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x.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
y.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z.投标人为 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aa.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4)o项修改为本条);
ab.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3)⑤项修改为本条)。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7)其他要求:
1)财务要求:提供2018、2019、2020年度或成立至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附注)。
2)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的方式选择中标人。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全部标段的投标,但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各标段最高投标总限价由大到小的顺序进行评审,若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续标段中仅正常进行商务、技术、报价的得分计算及排名,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按名次顺序递补推荐。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14日9时00分00秒至2021年8月19日23时59分59秒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gzy.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