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源瑶族自治县洛阳镇千人以下饮水工程施工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完成,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规定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8月16日至2021年8月18日,公示期3天,节假日除外),具体如下:
名次 | 投标单位 | 基准下浮率 | 投标报价下浮率 | 综合得分 | 项目经理及证书编号 | 技术负责人及证书编号 | 专职安全员及证书编号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韶关市利源工程建设 | 1.920% | 1.252% | 99.597 | 易文斌 粤144192006358 粤水安B(2018)06345 | 张超 粤高职证字第1600101005218号 | 向雪枚 粤水安C(2019)06444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韶关市华源水电建设 | 2.011% | 89.180 | 谭建军 粤144111219530 粤水安B (2020)08236 | 李昌雄 粤高职证字 第1300101066049号 | 吴瑞林 粤水安C(2020)07150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乐昌市恒源水电建筑工程 | 2.208% | 75.959 | 罗峰磷 粤2442016201602055 粤水安B (2017)05124 | 刘定群 粤高职证字 第1600101005131号 | 周杏元 粤水安C(2013)0146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