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第二中学研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宝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第二中学研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宝发改〔2020〕238号)批准建设,项目单位为宝清县第二中学,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研学综合室、数据资源中心、培训中心及采暖工程、通风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照明工程等配套附属设施。 2.3 建设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程内容施工总承包。 2.5 计划工期:2021年9月20日-2022年8月30日,计345日历天。 2.6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9,909,491.59元。 2.7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1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并提供其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记录,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20〕92号)》中规定的6类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他人员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配备,数量配备标准按附表1公共建筑工程(小型),投标时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 3.3 本次招标对投标的信誉要求如下: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列入,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属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记录,投标将被否决。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黑龙江建设网(< />)内的“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中进行投标登记,对拟派项目经理进行登记,投标登记的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信息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如不一致投标将被否决;拟派项目管理机构的其他人员中标单位后续到“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系统管理。 3.5 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要求内容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8.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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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dayuanzhaobiao@163.com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 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 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 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 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 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