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
澄清公告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2万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子保函 投标人可通过( ) 登录“函驿通”平台,使用河北CA在线办理,( 保函的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电子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后自动失效。 |
变更为: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2万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电子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不少于投标文件有效期。
银行保函办理要求: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行出具。若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银行不具备开具银行保函的权限,应从其
电子保函办理要求:需投标人通过基本账户购买电子保函,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无效。 投标保证保险办理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交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购买保险的相关证明。 注:1)交款人要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一致,否则无效; 银行保函或投保保证保险中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有效期、金额等条款须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凡未按本文件规定形式、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提交或以其它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均视为无效,其投标文件一律作无效处理。 2、原开标时间:2021年08月20日08时30分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