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
2、项目编号:0809-2144QYN2A747
3、 授权原件。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4、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标注★条款为必须提供资料的条款。
三、投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8月24日15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开始接收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
3、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出示以下资料给招标代理进行核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递交的须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如没有提供以上资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
5、招标代理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包含的内容详见附件《投标文件索引表》。
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并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以光盘或U盘为载体,文字部份使用word,证件证书等扫描图像文件插入在word中。投标文件电子版(须注明投标单位及项目名称)放在投标文件密封袋内密封后按时送交招标人。无论中标与否,上述文件不予退还,逾期送达的文件或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
2、投标文件的制作、不同文字文本的释义均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重要的外文资料须附有中文译注。
3、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为企事业法人公章,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之处必须是当事人的签名或盖章。若为自然人投标,指纹捺印必须使用自然人本人的指纹。
4、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正副本分开分别装订;投标文件必须密封,正本、副本与投标文件电子版可分开密封,也可全部密封在一包内,封口处盖公章(若为自然人投标,封口处可用自然人签字)。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
五、投标报价
1、本项目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报投标下浮系数和投标报价金额的方式(投标报价金额还须报出税目及税率),由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实力在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上确定下浮比例(系数)并在投标承诺函中填报(投标报价金额单位为元,填 其中:
(1)投标报价金额=招标控制价×投标下浮系数
(2)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大写)人民币贰拾壹万捌仟玖佰陆拾伍元肆角玖分(小写:¥218,965.49元)。
(3)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捌仟肆佰玖拾贰元贰角贰分(小写:¥198,492.22元),其下浮系数为:(大写)百分之玖拾点陆伍(小写)90.65%。投标人投报的投标下浮系数必须小于或等于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系数,否则其投标无效。
注: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系数;
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系数由招标人根据市场行情合理确定。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对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及其下浮系数的异议。投标人应自行权衡投标风险,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2、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规定的内容,根据企业自身实力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报价中也不得缺漏本项目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时视为已将缺漏内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根据招标人现有的资料(包括招标公告等)、工期要求、款项支付、投标人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风险、市场因素、投标人自身综合实力等情况进行谨慎投标和报价。不接受投标单位对于上述情况以及招标控制价的异议。
4、报价中必须包含完成本项目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相关税费、规费以及企业利润等。任何报价是以投标人可独立履行项目合同义务,并充分了解项目情况,通过合理预测与准确核算后,可达致预期效果,满足约定的验收标准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综合性合理报价,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投标方案设计遗漏失误、市场剧变因素、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括在投标报价之内。
5、投标人一旦中标,须按照中标金额提供并完成本项目要求的所有工程或服务,不能随意放弃中标资格。如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须接受招标人的处罚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列入佛山市新城园林绿化工程 及其相关单位的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与其投标活动,并将相关情况抄送佛山市新城园林绿化工程 上级公司及主管部门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6、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向广东华伦招标 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为定额收费,共人民币2000.00元。中标服务费已经包含在投标人投标报价成本内,但不单列。
六、评标办法
1、开标环节
(1)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公告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须派员出席开标会,否则视为默认结果。
(2)宣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3)开标前,由递交投标文件顺序的前三名投标人代表全体投标人对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当众检查。经检查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
(4)招标代理机构对经检查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进行启封唱标。
(5)当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如有投标人少于三家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本项目招标失败。
(6)招标代理机构将记录唱标内容,并当场公布。开标记录由唱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如唱标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否则视为接受并同意开标记录。
(7)招标单位不向投标人退还开标拆封后的投标文件。
2、评标、定标环节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定标。
2.1 评标环节
(1)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①招标代理机构先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②招标代理机构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公告的实质性要求。
③如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则本项目将视为招标失败。
(2)招标代理机构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交至招标人进行定标环节。
(3)澄清与补充说明(如有)。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表述不清晰或者有误的内容、文字作澄清、说明或补正。
2.2定标环节:
2.2.1采用综合评分法定标。由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并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单位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综合评审得分相等时,以价格低者优先;综合评分相等、报价相等时,则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1)商务部分评审标准(满分值: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