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巴彦镇第三供水厂项目施工第一标段(处理厂工程)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巴彦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巴发改 【2020】4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巴彦县水务局 ,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 2.4计划工期:2021年9月15日—2022年12月30日,共471日历天,上述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市政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提供本人近三个月(2021年05月—2021年07月)在本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附缴纳人员明细且人员相关信息且准确完整),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投标人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
3.5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 :3000/Default.aspx)完成登记,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 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 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 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 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 6.2开标时间:2021年9月8日9时30分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2.1项目
2.5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实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 3 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处理厂工程。
2.8招标控制价:61992675.96元。
3.投标人须知:
3.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 “黑龙江 网”进行。
8.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