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裕集团高明实业 (十二五厂房)电力增容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 招标 公示时间:从2021年8月18日00时至2021年8月21日00时止 广东省广裕集团高明实业 (十二五厂房)电力增容工程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评标过程、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18日00时至2021年8月21日00时。 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元) 工期(交货期)/工期(交货期承诺) 质量/承诺 第一中标候选人 广东立信电力服务 5608115.78 姓名:谭兰珠 职称证书:粤中职证字第1806003005000号 建造师证书:粤2442016201605508 30日历天/30个日历日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 验收接入供电系统。/合格并通过 验收接入供电系统。 第二中标候选人 佛山机电安装集团 5502827.95 姓名:莫广宁 职称证书:粤高职证字第1600101002191号 建造师证书:粤144060810429 30日历天/30个日历日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 验收接入供电系统。/工程质量符合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 验收接入供电系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11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 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异议受理 电
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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