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y2021-58(二次))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航空邮件处理中心生产通勤车购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3 万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项目是为西安航空邮件处理中心生产通勤车购置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安航空邮件处理中心生产通勤车购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西安航空邮件处理中心生产通勤车购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3、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不得有下列情况:(1)投标时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2)投标时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3)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等违法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4)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约被解除中标合同,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5) 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犯罪活动,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6)被国家 开标时间:2021 年 09 月 08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 电子版投
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9 月 8 日 14 时 00 分。递交平台、签到: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
4.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
)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 CA 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使用 CA 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远程)解密。
5.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得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 陕西省 纪委办。
九、
招 标
地
联 系
电 话 :029-88602311
电子邮件:/
地
联 系
电 话 : 029-88411508 转 8030
电子邮件: 223770740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