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资金为国拨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
2.2 项目
2.3 项目编号:HITZB-2021000077;
2.4 项目 若有建筑不具备进场施工条件需延后实施的,工期顺延,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招标人的工期要求,并不增加任何费用。
2.6 招标范围:
哈尔滨工业大学中俄联合校园原有建筑保护性修缮工程-BC区修缮项目包含中东铁路俄国职工住宅建筑群(花园街历史文化街区B区、C区)B01-B26号、C01-C13、CL01-CL02号建筑修缮工程,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改项目咨询:李工 手机:136832 33285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 造范围内报废的各类管道(不含金属管道)、设备、家具及其他垃圾由投标人负责拆除、清理并外运,涉及学校固定资产物资、残值物品,拆除到发包人指定位置,因此产生费用不论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是否列项,或项目特征描述中是否载明,都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请投标人充分了解,此项费用不再调整。
2.7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及验收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8项目预算:人民币40861170.26元(第一标段控制价:人民币13699019.1元;第二标段控制价:人民币13340691.15元;第三标段控制价:人民币13821460.01元);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中东铁路俄国职工住宅建筑群(花园街历史文化街区B区)B01-B04、B21-B26号建筑修缮工程;
二标段:中东铁路俄国职工住宅建筑群(花园街历史文化街区B区)B05-B20号建筑修缮工程;
三标段:中东铁路俄国职工住宅建筑群(花园街历史文化街区C区)C01-C13、CL01-CL02号建筑修缮工程。
2.10 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省级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其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工作。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还包括: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以上人员均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合法在职人员且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书(无安全岗位证书省市,安全员须具备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工作。
3.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及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参加本项目投标人的合法在职人员,须提供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为其连续12个月(2020年7月至今)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须为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打印的带有条形码的打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
3.7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投标前5年内(2016年7月1日-投标登记截止之日),完成合同金额累计不低于500万元的近现代不可移动文物建筑(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如下佐证材料: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网页公示截图(注:复印件封装在技术标内)。招标人有权在开标前对投标人施工业绩进行现场核实,投标人应给予配合。
3.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在参加本次投标前5年内(2016年7月1日-投标登记截止之日),完成合同金额累计不低于200万元的不可移动文物建筑(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如下佐证材料: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注:复印件封装在技术标内)。招标人有权在开标前对投标人施工业绩进行现场核实,投标人应给予配合。
3.9投标人必须具有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的真实有效的企业审计报告;
3.10不接书(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如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9)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及无在建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1)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的其他人员岗位证及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2)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3)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4)2020年度企业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或打印件)须清晰、完整且加盖企业公章,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资料不全,报名将不予人或法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如更换,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CA企业证书平台收费标准:首年400元,售后不退;
6.2如果报名符合开标条件,投标单位可自行按程序下载招标文件,请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请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以获取投标资格。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9月8日09时00分;
7.2开标地点及开标 本次招标采取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通过 进行线上开标;
7.3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招联合官网免费下载)按格式制作投标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进行加密,登录“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7.4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 予以拒收。为确保投标文件能够按时上传,建议至少提前一天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8.其他
8.1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 年度建筑企业信用评定工作的通报(哈建信[2020 ]1号)”文件执行,“914 家企业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其中:661 家企业为不合格企业,251 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予以清出我市建筑市场;2 家企业被省住建厅清出黑龙江省建筑市场。”列入上述914 家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投标人须知用于本项目)。
8.2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恶意投诉、无理缠诉行为和造假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相关法律和相关规定处理,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列入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类采购招标限制名单,从列入之日起起计算,36个月内将限制参加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类采购招投标活动。
9.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