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州南收费站及周边环境提升改造工程(连接线工程)已由赣州交通控股集团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赣州赣康高速公路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赣州南收费站,起点桩号K5+986.39,向东南方向延伸,终点K6+495.8,路线全长509.41m,红线宽24m,双向六车道,为2进4出布置,按主干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40km/h,路面宽 24.0m,水泥混凝土路面。
本次改造拆除现状收费站,往和谐大道方向移约62m新建4进5出赣州南收费站。设计速度不变,在现状路面标高基础上,以路面拓宽改造为主,新建道路部分与现状路面顺接,标高以现状路面实际标高为准。本次改造的内容为:
(1)拆除现状交通设施;
(2)收费广场及连接线路面拓宽改造;
(3)现状桥涵加宽或接长;
(4)新建交通标志标线、路基防护等附属设施。
2.2投资额:本项目建安费约900万元。
2.3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 4个月,共计123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所涵盖的所有工程施工内容。
2.5本项目全线共分 1 个类别,共设 1 个标段.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合格。
2.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财务要求、/业绩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见附表二~附表六,并在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截至2021年08月19日24时00分,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系统”) 最新发布的公路施工企业主体二类序列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 D 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截至2021年08月19日24时00分, 未在 易系统(交通平台)(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开设交通施工用户的从业单位不具有投标资格;在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在交易系统完成登记的资质、财务能力、业绩、人员和获奖情况, 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在交易系统完成登记的资质、财务能力、业绩、人员和获奖情况等信息在截止时间后发生更改的,评标时以截止时间前采集的数据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仅有一个标段的类别要求投标人按类别进行报名。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按标段制作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投标人投标数量和中标数量的规定如下:
3.3.1信用系统内信用等级评价为AA、A、B、C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类别投标,最多可通过1个类别的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3.3.2 信用系统内信用等级评价为AA、A、B、C级的投标人在 I (类别名称)类中最多可投1 (最多数量)个标段,且在该类别中最多可中 1 个标段;
3.3.3信用系统内信用等级评价为AA、A、B、C级的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公路施工企业主体二类序列信用评价结果详见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结果公告,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按B级信用对待。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为满足第3.4款的规定,可能出现该子类别的关联企业成员不能全部获得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资格的情况。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电子版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电子版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09月1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所投的单个类别仅需递交 1 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但必须递交该类别下所有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交易系统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