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2021年度新能源铝芯箱式变压器框架协议采购已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1年度新能源铝芯箱式变压器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框架协议采购范围为2021年度集团公司所属区域(产业)公司新能源发电项目铝芯箱式变压器。本次框架招标按照单价进行采购,按500MVA进行报价,最终采购量以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实际项目需求为准。
2.2 框架协议有效期至 2021 年12 月 31 日,有效期内当框架协议实际容量达到预估容量后,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或继续执行协议,投标人对此作出承诺。项目如因政策或项目前期等原因未能执行部分容量,招标人不承诺实际采购容量达到预估容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1 年度新能源铝芯箱式变压器框架协议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
铝芯箱式变压器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同类设备的相关经验和良好运行业绩,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以下两项业绩要求:
3.2.1.1近三年(2018年6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单台容量1500kVA及以上)新能源铝芯华式/欧式箱式变压器的供货业绩;
3.2.1.2近三年(2018年6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少于500台套(单台容量2000kVA及以上,铜芯、铝芯均可以)新能源华式/欧式箱式变压器的供货业绩。
3.2.3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3.2.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8月23日9:00起至2021年08月30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