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 浙江省余姚市 揽收项目,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
2、项目编号:甬邮分采2021-FW-023;
3、项目概述:根据“余邮分采〔2021〕14号”采购需求,拟启动中国邮政集团 浙江省余姚市 揽收项目的采购;
4、招标内容:
(1)本项目共计1个合同包,预估总采购额 300万元/年。
合同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及要求 |
报价要求 |
评分权重 |
计量单位 |
服务期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数量(万件)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万元) |
1 |
揽收项目 |
作业流程环节:揽件收寄:每天按照客户出货量情况自行安排出班时间与线路,沿途完成约定区域(线路)内客户邮件揽收任务(含收寄、装卸);同时对浙江、江苏、上海、安徽四省邮件分拣装袋,其他省份邮件小件装袋,揽收的出口邮件必须在当日19:30前交余姚远东分拨中心或慈余分中心,并办理交接手续(生产旺季除外) 采购人项目资源配置:生产场地、水电、设备(PDA、工作电脑、蓝牙电子秤)、邮袋、袋牌等由余姚市 提供。 投标人需根据邮方揽收邮路开设情况配备同等数量的4.2米厢式货车 |
3000以下:<0.2811元/件 3000(含)-8000: <0.2371元/件 8000(含)-15000:<0.2012元/件 15000(含)以上<0.1993元/件 |
3000以下:10% 3000(含)-8000:35% 8000(含)-15000:35% 15000(含)以上:20% |
件 |
1 |
1500 |
300 |
注:①应答人可以对表格中的作业环节进行报价,但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②外包费用结算按照月日均处理量结合上表对应单价计算,且当月所有处理邮件结算单价均参照月日均处理数对应的计价区间计算,不分档计价。
③具体采购数额、服务时间、服务
(2)外包方式:计件外包。
(3)邮件种类:快包。
(4)报价: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人工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车辆相关费用等一切费用,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报价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
(5)场地作业时间:实际服务时间变更由采购人另行通知。
(6)采购人资源配置:
用于供应商现场管理人员办公的办公场地。生产所需的场地、水电、设备、邮袋、袋牌等生产作业耗材费用均由余姚市 提供;
(7)服务期:1年。
5、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个人工商户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 ;
2、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8月3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获取
八、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额: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2、递交形式:电汇方式缴纳;
3、须由投标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2021年9月10日下午16:30前到招标人账户(缴款备注:项目编号:甬邮分采2021-FW-023-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 宁波市 纪委办公室。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邮政集团 宁波市 监督部门投诉,投诉
十、
招标人账户:
收款
银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
投标人
法定代表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